本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自筹资金14300.75万元,招标人为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陕西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武功园区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项目钢材、管材(1标)主要物资设备采购
陕西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武功园区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工程,占地面积56.24亩。总体设施规模为30000m3/d,分近期、中期、远期三期建设;其中近期建设规模为5000m3/d,采用多组一体化设备做处理,中期建设规模为15000m3/d,远期建设规模为10000m3/d。近期、中期占地34.5亩,远期占地21.7亩。总建筑面积为4244.67㎡,包括27栋(座)单体建构筑物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其中,建筑物8栋,构筑物19座。建筑物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构筑物结构类型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2.4技术规格:具体供货范围、数量和技术规格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陕西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武功园区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工程主要物资设备钢材、管材(1标)(包件号:WG-GCGC1)。
3.1. 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副本。
3.2.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财务能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所有者的权利利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5.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供应产品需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中国住建部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工程建设。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住建部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履约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制造商因产品质量等问题被国家住建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8.其他要求: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近一年有注册资金的变化,须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本项目代理商投标;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住建部、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所有投标产品一定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任何借资质投标、转
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经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产品具有近三年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隐去价格的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其他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5.2递交方式: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2楼(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现场递交
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2楼(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7.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现场或远程(提供扫描件)报名。请投标人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将以上扫描件及报名的汇款凭证发至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人单位信息(公司名称、开户行、账号、税号、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及招标文件售价600块钱/包,售后不退。远程报名时间以财务查询到帐为准。
7.3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纪检电线.联系方式